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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去謀生能力,失能險給付生活費
【20010926/記者張瑩瑛報導】社會保險存在缺口,不足之處須靠商業保
險彌補,前陣子報載一位飛官臥病八年,全靠女友無怨無悔的付出,他的
醫療費用由全民健保抵銷開支,至於日常生活所需,單靠公保﹝或勞保﹞
傷病、殘廢給付起不了多大的作用,不如靠長期看護險、失能險定期給付
一筆保險金。
胖子老謝從事業務工作,須經常陪客戶應酬吃飯,老謝忽略糖尿病的宿疾
,又不喜歡看病,久而久之身體出現狀況,道聽塗說吃了幾帖草藥,病情
每況愈下,導致傷口發炎潰爛,住進醫院治療兩個月,可惜為時已晚,當
醫生宣佈『必須截掉下肢以保全性命』,老謝非常懊悔,他失去雙腿沒辦
法繼續工作,也丟了收入頗豐的差事……
根據勞保條例五十三條規定,被保險人因普通傷病或罹患普通疾病,經治
療終止後,如身體遺存障害,適合殘廢給付標準規定之項目,並經醫院診
斷為永久殘廢者得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,依同表規定之殘廢等級給付標準
,一次請領殘廢補助費。
老謝若有投保失能險便能保障穩定的收入,所謂「失能險」是喪失工作能
力的保障,尤其現在慢性病愈來愈多例如腎臟病、糖尿病等,有些疾病會
拖很久,讓人無法有穩定的工作收入,當然也無法安心養病,失能險依無
法從事工作的狀況定期給付保險金,好像固定收入一般,保障收入來源,
避免一人生病拖垮全家人。
此外,無論投保失能險、長期看護險或還本型終身壽險﹝儲蓄險﹞,都可
以運用保費豁免權,即不用繳保費契約繼續有效,定期領回一筆錢,這樣
一來,就不會因為手頭拮据而使保障產生缺口,是保單附加價值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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